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新解释)已于3月6日起正式施行,其中三处涉及药监部门认定意见的规定应给予重点关注。新解释三处涉及药…[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公通字(1999)39号]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证正确适用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4日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2020年7…[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 行) (高检会(2015)9号,2015年10月9日印发)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依照《中华人民…[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10月24日印发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号1990年3月17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章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阅读全文]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公监管[2019]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司法…[阅读全文]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阅读全文]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90条: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另行指派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进行审查,并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七日以内,经检察长批准…[阅读全文]
《刑诉法》第156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157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阅读全文]
《刑诉法》第172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阅读全文]